回复 飞翔的黎哥 : 乔暮云穿越了!穿成了一个刚刚卖身进成国公府的小丫鬟。作为二十一世纪红旗之下长大的白骨精,她觉得丫鬟真的是份高危职业,所以她努力攒钱,争取早日赎身走人。几年后,乔暮云终于在自己的努力下离开了国公府,过上了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的生活。可是对面的那个穷秀才,你老跟着我干嘛呢1:本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2:文明看文,请匆人参公鸡入v了,小女子在这里撒泼打滚求订阅,求各种票票,笔芯笔芯爱你们哦!”
回复 司城子罕: 这部《新美婷文胸》结婚如果是爱情的坟墓,那么离婚算不算是死而复生。人到中年的杨阳离婚了,挣脱了一切的枷锁。房子留给了前妻,也没有孩子,带上存款和车子,是否过能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。心中空出那个位置又该用什么来填补?
回复 点火公式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